浙江丽水堵路讨薪工人已被劝回 近日将发工资

2013年12月10日18:48  新华网

  新华网杭州12月10日电 (记者段菁菁)一条“浙江丽水数百名工人堵路讨薪”的新闻引起社会普遍关注。记者10日向丽水市有关部门核实,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出现经营困难,通过协商,目前讨薪工人已被劝回企业,拖欠工资将于近日陆续发放。

  据网传,12月9日上午,浙江丽水数百制革企业农民工围堵在绿谷大道讨要工钱。近千辆机动车辆被堵在道路两端,造成丽水市区前往工业园区交通瘫痪。

  经记者10日核实,该欠薪企业自11月以来,因银行压缩信贷规模,资金周转困难,原材料供应商停供,企业经营出现困难。9日,企业在与员工代表商谈后,双方对工资基本达成一致,但奖金发放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当日13时左右,约150名公司员工进入绿谷大道,造成堵车。

  事情发生后,丽水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在现场开展疏导和劝说,警察和交警到现场维持秩序,9日14时20分左右,已将工人劝回企业。同时在劳动监察部门组织下,于10日上午再进行协商,并制订了新的员工经济补偿方案。

  据悉,员工工资将于11日下午开始发放,个别没有同意补偿方案的员工,劳动监察部门将继续跟踪落实。

  “春节、元旦两节前后,往往是欠薪的高发期。近两年,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,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,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不善,导致欠薪逃逸事件时有发生。”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认为,欠薪问题关系到劳资关系的和谐、社会的稳定。因此,欠薪“顽疾”需“多管”下药。

  “截至2013年11月,浙江共受理拖欠工资的案件2.68万件,但是真正恶意欠薪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234件,不到百分之一。”由此可见,拖欠工资情况的发生,都是企业暂时碰到的困难,实际上是都可以解决的。

  陈诗达建议,对中小企业而言,一方面应积极转型升级、加强自身控制风险能力,另一方面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、严格依法办事。“企业主应清醒地认识到,无故或者恶意拖欠工资,不仅仅是一种违约的行为、更是一种违法行为。”

  此外,陈诗达建议,作为劳动者,要依法维权、理性维权,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,要遵守法律法规,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。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测部门举报,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自己的权力,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,甚至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。所以劳动者维权的渠道应该是畅通的,尤其是正常的、依法维权的渠道是畅通的。”

(编辑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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